|
會計准則
國際會計准則 會計制度
財務法規 其它財會法規
國際會計准則
國際會計准則解釋公告第8號:
——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會計處理的首要基礎
一、問題
1.企業希望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編制其財務報表。例如,它以前可能僅以其本國會計要求(下稱"本國公認會計原則作為會計處理的首要基礎來編制其財務報表:也可能部分地以本國公認會計原則、部分地以國際會計准則為基礎編制其財務報表,而以本國公認會計原則作為會計處理的首要基礎。《國際會計准則第1號一財務報表列報(1997年修訂)》和《國際會計准則第8號一當期淨損益、重大錯誤和會計政策變更》,沒有就如何對從以本國公認會計原則改為以國際會計准則作為會計處理的首要基礎進行會計處理提供明确的指南。
2.問題是:
(1)在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當期,企業的財務報表應如何編報;
(2)在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時,特定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中設立的具体過渡性條款,應如何運用于在這些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生效日就己存在的項目的余額。
二、結論
3.在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當期,企業的財務報表應當象一直在按首次采用當期有效的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編制來進行編報。因此,在首次采用當期有效的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時應追溯運用,除非:
(1)特定國際會計准則或解釋公告要求或允許采用不同的過渡性條款;
(2)与以前各期有關的調整金額不能合理地确定。
4.比較信息應按國際會計准則編報。
5.轉而使用國際會計准則所引起的所有調整應作為對最早按國際會計准則列報當期留存收益期初余額的調整處理。
6.在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時,企業應僅就在各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規定的日期結束的期間,采用有效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的過渡性條款。
三、披露
7.在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當期,
(1)若不能合理确定對留存收益期初余額的調整金額,企業應披露該事實;
(2)若不能提供可比信息,企業應披露該事實;
(3)對允許選擇過渡性會計政策的各國際會計准則,企業應披露所選擇的會計政策。
8.鼓勵企業按照《國際會計准則第1號一財務報表列報(1997年修訂》中的披露要求,披露首次完全采用國際會計准則這一事實。
四、結論依据
9.《國際會計准則第1號一財務報表列報(1997年修訂)》第11段規定,只有當財務報表遵守适用的每項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的各項要求,才能被認為与國際會計准則保持一致。因此,在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當期,現行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應追溯運用,除非過渡性條款允許或要求作另外的處理,或以前各期的調整金額不能合理确定。
10.《國際會計准則第1號一財務報表列報(1997年修訂)》第38段規定,應針對以前各期,就財務報表中的所有數量信息,披露比較信息,除非國際會計准則允許或要求不這么做。正如《國際會計准則第8號一當期淨損益、重大錯誤和會計政策變更》第49段中對會計政策變更的要求,比較信息應按國際會計准則編報,除非這樣做不可行。
11.從本國公認會計原則轉而采用國際會計准則所引起的變更的累計影響不應在收益表中确認(也就是說川國際會計准則第•8號一當期淨損益、重大錯誤和會計政策變更》第54段中設立的允許選用的處理方法不适用于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的情況)。從一套不同的會計准則轉而采用國際會計准則所引起的這种"突然調整"在過渡期內不會產生与企業業績有關的有用信息。
12.對在現行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生效日期以前就已存在的項目余額的過渡性處理,應嚴格地限于在這些國際會計准則和解釋公告規定的日期結束的期間。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首要會計處理基礎的企業的財務報表,應假定一直采用現行准則來編制。此外,采用國際會計准則的所有企業應同等地予以對待,而不論其在以前各期是否采用國際會計准則。因此,例如,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的企業,可以直接從權益中衝銷在1995年1月1日以前開始的期間形成的商譽余額,也可以將其資本化并進行攤銷《國際會計准則第22號一企業合并(1993年修訂)》第79段),而不論以前按本國公認會計原則是如何處理的。但是,這种過渡性處理不适用于在1995年1月1日或以后開始的期間購人的商譽。
13.如果作出了适當的披露(類比采用《國際會計准則第8號一當期淨損益、重大錯誤和會計政策變更》第53段),那么即使与以前各期有關的留存收益期初余額的調整金額不能合理确定,或者可比信息不能重編,仍可稱財務報表符合國際會計准則《國際會計准則第1號一財務報表列報(1997年修訂》第11段。
結論達成日期:1998年1月。
生效日期:本解釋公告自1998年8月1日起生效。
國際會計准則
1.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會計准則作出大規模修訂
2.國際會計標准公告前言
3.關于金融工具國際會計准則的若干問題
4.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
5.國際會計准則第29號--在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財務報告
6.國際會計准則第19號--退休金費用
7.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常設解釋委員會(SIC)解釋公告第5號:金融工具的分類--或有結算條款
8.國際會計准則解釋公告第8號:
首次采用國際會計准則作為會計處理的首要基礎
9.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期權應計為費用
10.國際會計准則第40號-投資性房地產
返回 回主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