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准則
財政部會計准則委員會工作大綱(一)
財會[2003]13號
第一章 委員會
第一條、財政部會計准則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中國會計准則制定的咨詢机构,旨在為制定和完善中國的會計准則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二條、委員會的委員由財政部聘任,委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包括政府有關部門、理論界、會計職業團体、中介机构和企業界等方面的代表。
第三條、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對會計准則的總体方案、体例結构、立項等提供咨詢建議;
(二)對會計准則制定中重大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等提供咨詢意見;
(三)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等有關基礎理論提供咨詢意見;
(四)對會計准則實施情況提供咨詢并反饋有關信息。
第四條、委員會會議分為全体會議和專業委員會會議。
第五條、全体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討論委員會工作及會計准則制定和實施中的重大事項,包括:委員會工作大綱,會計准則總体方案,會計國際協調,會計准則制定中的重大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會計准則實施机制和其他重大事項。
全体會計及會議議題由秘書長提出,報經主席批准,具体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全体會議由主席主持,全体委員參加,委員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參會的,應事先向主席或秘書長請假,并對會議所討論的議題提供書面意見。
第六條、專業委員會會議根据需要不定期召開,討論本專業委員會開展會計准則咨詢工作的重要事項。
專業委員會會議及會議議題由專業委員會主任提出,報經秘書長批准,具体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專業委員會會議由專業委員會主任主持,專業委員會全体委員參加,委員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參會的,應事先向專業委員會主任請假,并對會議所討論的議題提供書面意見。
專業委員會召開專業委員會會議,專業委員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特邀其他專業委員會委員參加;并邀請會計准則項目研究、制定的有關咨詢專家及工作人員列席會議。
第七條、全体會議和專業委員會會議結束后,應對會議討論的議題、討論情況和結果,形成會議紀要,通過委員會辦公室寄送委員,待委員确認后正式公布,同時提交會計准則制定机构。
第八條、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政部會計司。
辦公室主任由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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