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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 特定經營行為的稅務登記

  (一)申請。舉辦各類訂貨會、展銷會等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開幕前的十日內,持有關証件向舉辦地主管國家稅務机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填表。舉辦單位或個人應當向舉辦地主管國家稅務机關領取《注冊稅務登記表》一式兩份,如實填制,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并按舉辦地主管國家稅務机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証件資料。

  (三)登記注冊。納稅人填報的《注冊稅務登記表》及提供的有關証件資料,經舉辦地主管國家稅務机關審查核准,在《注冊稅務登記表》上簽注意見、加蓋印章后,予以登記注冊,領取一份登記表,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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