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資 審計 代理記帳 工商代理 稅務代理 資產評估 企業清算 匯算清繳 外企服務
熱點關注 机构查詢 財經法規 稅收法規 工商專欄 稅務專欄 財稅書店 考試資訊 下載專區
首頁>注冊稅務師>2006年注冊稅務師考試
 


2006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工作啟動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社區

  近日,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和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標志著2006年的注稅考試工作正式啟動。《通知》明确,2006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23日~25日,考試成績將在8月25日前公布。
  考試報名在今年12月進行
  按照《通知》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考試中心、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將從今年12月開始發布注稅考試公告,确定具体的報名時間和報名辦法。《通知》提醒廣大考生,應及時關注各地主管部門發布的考試公告,了解詳細的報名方法和時間,及時准備好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按時參加報名,以免錯過報名期限。
  《通知》規定的具体考試日期為2006年6月23日~25日。其中,23日下午的考試科目為《財務与會計》;24日上午的考試科目為《稅法(一)》,24日下午的考試科目為《稅法(二)》;25日上午的考試科目為《稅收相關法律》,25日下午的考試科目為《稅務代理實務》。
  根据《通知》規定,已被評聘為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的考生,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与會計》三個科目,只須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即可。
  至于考試大綱和教材等何時開始征訂和發行,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有關人士介紹,這項工作由各地注冊稅務師管理部門負責,考務部門在接受考生報名的同時將具体安排這項工作,考生可以預訂考試大綱和教材。
  《通知》明确規定,教材征訂仍采取單科(本)征訂的方式,有關部門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購買。
  報名條件与去年一樣
  据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的有關人士介紹,明年注稅考試報名條件与去年一樣,仍然按照《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通知》規定,包括香港、澳門居民在內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遵紀守法,并具備了《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規定的6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
  這6個條件分別是: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兩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或取得房地產估价師、造价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城市規划師、价格鑒証師、國際商務師職(執)業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通知》還規定,香港、澳門考生申請參加考試,除符合以上的報名條件外,還需要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証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証明和居民身份証明。
  成績有效期限暫時不變
  按《通知》規定,明年注稅考試成績仍然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即第1年至第3年為1個周期,第2年至第4年為1個周期,依次類推)通過全部考試科目;考2個科目的,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考試成績才能有效。
  針對社會各界認為注稅考試報考條件過高、考試成績有效期偏短的問題,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表示,管理中心已經作了大量調查研究,并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交了《關于改進注冊稅務師考務工作的報告》,准備同人事部共同研究,适當放寬報名條件,适當延長成績有效期限,比如把3年改為5年等。
  “雖然我們同人事部有關部門商討了上述問題,并提出了新方案,但目前還沒有最后确定,明年考試仍然按現行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說。

2006年各地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匯總

2006年各地注冊稅務師考試專欄

2005年各地注冊稅務師考試專欄

《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服務
熱點推荐
相關鏈接
新個人所得稅法
新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納稅申報有關事項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
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