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經營者的資質標准及廣告經營范圍核定用語規范(節選)
1、綜合型廣告企業
具有提供設計制作和全面代理服務能力的廣告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等企業類型)。
資質標准:
(1)有与廣告經營范圍相适應的經營管理人員、策划設計人員、制作人員、市場調查人員(以上人員均須取得廣告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証書)、財會人員,其中專業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不少于從業人數的2/3;
(2)有与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業務相适應的資金、設備和經營場所,注冊資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幣(外商投資廣告企業不少于30万美元),經營場所不小于100平方米;
(3)有与廣告經營范圍相适應的經營机构及廣告經營管理制度;
(4)有專職廣告審查人員。
核定廣告經營范圍用語規定:
例: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
2、廣告設計、制作企業(兼營廣告設計、制作業務的企業比照執行)
從事影視、廣播、霓虹燈、路牌、印刷品、禮品、燈箱、布展等廣告設計和制作的企業。
資質標准:
(1)有与廣告經營范圍相适應的經營管理人員、設計人員、制作人員(以上人員均須取得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証書)、財會人員,其中專業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不少于從業人員的1/2;
(2)有与廣告經營業務范圍相适應的資金、設備、器材和場地,經營場所不小于40平方米,制作場所因廣告制作項目而定;
(3)有与廣告經營范圍相适應的經營机构及廣告經營管理制度;
(4)有專職廣告審查人員。
核定廣告經營范圍用語規范:
例:設計、制作印刷品、影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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