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辦個体工商戶須知
1、開業登記申請書(本表)。點擊此處下載
2、合伙協議(指合伙經營)。
3、深圳戶口申請人資格証明:身份証复印件和下列証件之一;
- (1)失業証
- (2)有效的辭職退職証明;
- (3)停薪留職証明;
- (4)离休退休証明;
- (5)其它無業証明;
- (6)計划生育証明。
4、外來戶口申請人資格証明:身份証、暫住証或邊防証、計划生育証明复印件和縣以上工商部門或村委、居委開具的外出經營介紹信。
5、從業人員身份証、暫住証或邊防証、計划生育証明复印件。
6、經營場地使用証明(租賃合同或提供使用証明、房地產証明)。
7、經營場地調查(由所在地工商所調查)。
8、注冊資金在10万元以上,須提交市會計事務所的驗資報告。
9、從事傳統工藝品制造、醫療、醫藥、修理、工業制造、加工、咨詢或其它專業性較強的行業,應提交相應技術証件或証明。
10、從事美容美發業的從業人員須提交深圳市區以上勞動局核發的上崗証和區衛生防疫站簽發的健康証或衛生許可証。
說明:
1.外來戶口流動人員的計划生育証明需經深圳市的經營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查驗合格并蓋審驗章才有效;
2.本表必須用墨水筆填寫,不得涂改;貼好相片;
3.全部資料統一使用十六開紙复印,不得剪、貼、裝訂;
4.備齊全部資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妥表格到經營所在地工商所簽調查意見,呈報工商分局個体辦照廳辦理有關手續。
個体工商戶的登記核准程序
(一)工商所核發營業執照的辦理程序
受理->場地調查->審查->核准->打印執照->發照->整理檔案->移交分局檔案室。
(二)非委托工商所核發營業執照辦理程序:
受理->場地調查->審查->送分局核准(備案)將申請開業登記材料拿回工商所打印執照 ->發照->整理檔案->移交分局檔案室。
其中受理、打印執照、發照、整理檔案、移交檔案由內勤組負責,但"受理"不得兼任"發照"、"打印執照";"場地調查"由巡查組負責;"審核"由巡查組長負責;核准由所長負責。
個体私營注冊登記
- 申辦個体工商戶須知
- 需要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后方可經營的行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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