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通知
國稅發〔200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划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哎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升,進入我國境內任職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外籍人員不斷增加。由于外籍人員流動性較大,涉及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較為复雜,給外籍人員正确判斷納稅義務和稅務机關進行稅源監控帶來一定難度,個人所得稅漏報漏繳現象時有發生。為加強對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管理和納稅服務,進一步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提高認識,完善管理机制哎
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性強,既涉及國際間稅收管轄權判定与划分問題,又涉及對應納稅收入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具体政策和程序, 屬于國際稅務事項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加強對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使其正确履行納稅義務,不僅事關國家稅收收入的保障,而且事關國家稅收主權的維護。各地要提高對加強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國際稅務管理的崗責体系,充實專業人才,完善和規范管理程序,為開展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提供保障。哎
二、 規范執法,确保政策落實到位哎
适用于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包括我國稅收法律法規、我國政府与外國政府簽訂的稅收協定。各地應通過加強自身素質教育,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准确掌握相關政策。要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肅稅收法紀,理順征管程序,确保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落實到位,為外籍人員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哎
三、 优化服務,為外籍人員依法納稅提供方便哎
加強對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和為其提供优質的納稅服務,是稅務机關的職責和義務。各地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為外籍人員解決申報納稅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通過网絡、報刊、電視、廣播等媒体,積极宣傳稅收政策,有針對性地對外籍人員及其扣繳義務人進行輔導,為其提供通暢的咨詢渠道,幫助他們了解我國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熟悉稅收征管程序,提高對稅法的遵從水平。要加強部門配合,通過加強与出入境管理、工商、海關、外經貿、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門的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掌握外籍人員的就業和流動情況,為稅源監控奠定良好的基礎。哎
四、 加強征管,切實抓好清理欠稅工作哎
各地應在2004年底前,開展一次以鼓勵納稅人自查自糾為主要內容的欠稅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哎
(一) 2004年6月底前,外籍人員或扣繳義務人主動申報以前年度未繳稅款的,除依法補繳稅款外,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 的滯納金,但不予處罰;哎
(二)在上述期限內外籍人員仍不主動補稅的,對其長期瞞報、虛報或不報應納稅所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罰款。哎
五、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華僑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
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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