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軌文號』深國稅告[2005]1號
『發文單位』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發文時間』2005-01-21
為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規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提高匯算清繳質量,現將2004年度內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于內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
凡屬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征管范圍內的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机构;2002年1月1日起新辦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体、律師事務所、醫院、學校以及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包括處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优惠期以及經營虧損的納稅人)應依法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及匯算清繳。
二、關于內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方法、納稅申報資料及申報審核程序
(一)匯算清繳方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由納稅人自行進行納稅調整,自行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稅額,根据季度預繳稅款情況,計算全年應繳應退稅額,并填寫納稅申報表,在2005年4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机關進行年度納稅申報,辦理結清稅款手續。
(二)納稅申報資料: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應向主管稅務机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等會計決算報表;同時,納稅人如發生下列情形或事項,應附報以下相關資料或說明。
1.連續兩年虧損的納稅人(金融保險企業除外)需提供虧損原因分析報告。
2.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需提供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复印件(全年各月份)。
3.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納稅人需提供關聯交易有關情況說明。
4.改變成本計算方法、間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貨計价方法的納稅人需提供改變計算方法的情況,說明改變計算方法的原因,并附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經理(厂長)會議等類似机构批准的文件。
5.享受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納稅人需提供技術項目開發計划(立項書)和技術開發費預算;技術研發專門机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上年及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項目和發生額的有效憑据。
6.坏帳損失、呆帳損失采取直接核銷法還是備抵法的說明。
7.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債務重組、捐贈收入等交易及各年度分攤收入情況的說明。
(三)申報審核程序:主管稅務机關對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審核后,納稅人持已經審核的納稅申報表到各征收窗口辦理清繳手續。
為了提高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准确率,規范征納行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和保護國家的稅收利益,我局在2004年度內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積极倡導納稅人委托中介机构進行企業所得稅鑒証業務。對附送了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成立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匯算清繳審核報告的納稅人,可免于提供本條第二款要求附報的相關資料或說明,并可直接到各主管稅務机關征收窗口辦理清繳手續(注:如納稅人涉及需确認獲利年度和調整開業年度的減免稅优惠事項,請先到管理科辦理确認、調整手續)。
三、關于第四季度預繳申報与年度申報合并進行事宜
為減少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工作量,方便其進行匯算清繳工作,納稅人可將2004年第四季度預繳申報与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同時進行,但必須分別填寫季度、年度納稅申報表。
四、關于推行納稅人分階段進行年度申報的問題
為了緩解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及匯算清繳審核的工作壓力,我局將在2004年度匯算清繳工作中推行納稅人分階段進行年度申報的辦法(納稅識別號尾數為X的以倒數第二位為准):
(一)第一階段,200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由納稅人識別號尾數為1、3、5、7、9的納稅人進行年度申報;
(二)第二階段,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由納稅人識別號尾數為0、2、4、6、8的納稅人進行年度申報。
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企業,申報期限可延遲至年度終了后6個月內。
五、違章處理
納稅人如有不進行納稅申報、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不按規定期限結清稅款、編造虛假計稅依据以及偷稅等行為的,稅務机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