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以更合理的收費接受新老客戶委托,歡迎致電咨詢 返回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頂端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備案表暫缺 關于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的通知財企[2000]905號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机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財政廳(局)﹕ 財政部《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財經字[1998]114號)印發后,對于建立社會經濟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發揮了積极的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加以解決。現就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實施審計的企業范圍 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除以下特殊規定的行業企業外,應當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境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全面審計﹕ 1、軍工企業有保留或封存軍工科研生產能力的(不包括其投資興辦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品企業),不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已撤銷軍品科研生產能力的企業以及有保留或封存軍工科研生產能力的企業投資興辦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品企業,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軍工企業年度會計報表不論審計与否,均應報主管財政机關批复。 2、國家物資、糧食及副食品等三种儲備企業,其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及其享有特殊政策的相關業務執行情況以主管財政机關審批結果為准。 3、監獄勞教企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墾區和邊境農場,暫不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其年度會計報表由主管財政机關審批。 4、企業在境外投資興辦的企業,由所在地注冊會計師審計。 5、年度會計報表由主管財政机關審批的金融企業,其實行審計的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二、關于社會中介机构的條件 承辦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含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備財政部印發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對承辦以下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合并資產總額或銷售收入超過200億元或者獨立核算單位(含內設成本中心)達到40個以上的企業集團,對其進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有注冊會計師60名以上、上年度業務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的條件。 2、對于擁有上市子公司控股權的集團公司,對其進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有証券業的從業資格。 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跨地區、跨行業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任何地方、部門或行業不得干預。 三、關于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范圍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包括個別會計報表審計和合并會計報表審計。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以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個別會計報表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分配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合并會計報表,包括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合并利潤分配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 對于尚未与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政府主管部門應當根据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匯總,其匯總的年度會計報表不再委托審計。 四、關于審計重點關注的事項 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有關規定執業。對于企業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以下事項,注冊會計師應當予以重點關注。 l、存貨計价方法,存放時間超過3年的存貨﹔ 2、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的賬齡情況及其主要債務人,坏賬處理辦法﹔ 3、企業待處理財產損溢主要內容及處理情況﹔ 4、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及無形資產主要內容及攤銷辦法﹔ 5、企業長期投資的類型、主要項目及投資效益﹔ 6、企業固定資產主要類型、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固定資產淨殘值率﹔ 7、企業在建工程主要項目及工程結算情況﹔ 8、銀行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條件等情況﹔ 9、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主要內容、主要債權人﹔ 10、提供抵押、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 11、企業從事証券買賣、期貨交易、房地產開發等業務占用資金和效益情況﹔ 12、企業所有者權益中,國家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變化數額及其變化原因﹔ 13、企業利潤分配情況﹔ 14、公有住房出售、職工住房補貼以及住房周轉金轉銷處理情況﹔ 15、主管財政机關要求的其他重要事項。 對于上述審計重點關注事項,注冊會計師如對企業在會計報表附注中的披露存在异議,或者企業已編制的會計報表未按審計意見調整,或者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認為的其他重要事項,需要在審計報告個恰當反映。 注冊會計師對于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企業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出具管理建議書。 五、關于企業集團審計工作的組織 以資本為紐帶組建的企業集團,以直接向主管財政机關報送年度會計報表的集團公司為單位,按照國有資本出資人的財務管理職能,統一組織、統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屬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尚未實行与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會計報表的企業為單位,統一組織、統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屬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企業集團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以招標等合理方式選擇多家符合《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和本通知第 條規定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并由其中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牽頭審計。 企業集團在委托審計時,對納入年度會計報表合并(或匯總)范圍的子公司必須全部委托審計。對于公司所屬基層企業,或者由原政府主管部門改組而成的行業性企業集團下屬縣級公司或者沒有縣級公司的市級公司,由注冊會計師根据《獨立審計准則》有關重要性的規定進行審計。 牽頭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企業集團年度會計報表總体審計方案,并組織其他參与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共同實施,同時出具總的審計報告,并承擔審計責任。在總的審計報告中,應當恰當反映各參与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審計情況。 六、關于會計師事務所的确定与變更問題 各級企業從2001年1月1日起,必須确定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于連續審計兩年以上、具備《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資格條件、沒有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論是牽頭審計企業集團的會計師事務所,還是參与審計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不得隨意變更,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企業确定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報其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備案。其中直接向財政部報送年度會計報表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應當報財政部備案。 企業确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跟蹤上年審計差异的調整結果,在年度中間進行預先審計。 七、關于年度審計報告的管理 各級企業的審計報告,報其國有資本持有單位管理。直接向主管財政机關報送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公司,其審計報告應當連同年度會計報表報送主管財政机關。 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以外,主管財政机關不再批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對于審計報告披露的審計差异,企業應當及時處理。 國有企業及其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本通知的規定。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企業報送的經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主管財政机關在辦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時,不予受理。對違反本通知的規定,不委托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及其直接責任人員,由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机關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本通知從2000年度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發生之日起執行。財政部《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与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財政部《關于組織實施中央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經字[1998]355號)即予廢止。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返回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頂端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財 政 部 國務院有關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机构在企業財務會計監督中的作用,根据《國務院關于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通知》(國發〔1996]16號),我們制定了《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是深化企業改革,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有利于維護企業、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從1998年起,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除個別特殊行業(企業)外,不再實行財政審批制度。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應于年度終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 三、根据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為了積极穩妥地實行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軍工企業、兵團企業、監獄勞教企業、國有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公司、國家獨資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國家物資、糧食、副食品、厂絲儲備企業以及國有企業在境外投資興辦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暫不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其年度會計報表仍報主管財政机關審批。農口企業、文教企業、城市公用企業以及其他實行財政補貼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經注冊會計師審計以后,報主管財政机關審批。 四、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以后、年度會計報表格式每年由財政部統一進行布置,注冊會計師應根据財政部布置的會計報表格式和有關辦法,依照獨立審計准則及其他執業規范,對企業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 五、各級企業主管財政机關和注冊會計師協會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极穩妥地開展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對這—工作的統一規划和監督指導。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返回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頂端 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會計報表質量,根据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通知》(國發[1996]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是指企業主管財政机關确定的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自主委托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以下統稱“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第四條 企業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承辦企業會計報表審計業務,雙方應當簽訂業務約定書,具体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實行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由企業主管財政机關組織實施,注冊會計師協會予以配合。 第二章 企 業 第六條 企業應根据國家有關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認真做好年度會計報表的編制工作,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 第七條 企業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承辦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應于簽訂業務約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業務約定書的复印件報企業主管財政机關備案。 第八條 除經企業主管財政机關批准外,企業不得委托本行業主管部門興辦的會計師事務所承辦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 第九條 在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中,企業應積极主動配合,向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財務、會計資料及審計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并承擔相應的會計責任。 第十條 企業向會計師事務所支付的審計費用,計入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應將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連同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報主管財政机關。 第三章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 第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承辦企業主管財政机關确定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承辦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依法設立并執業兩年以上,且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二)承辦大型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注冊會計師應當在20名以上,專業助理人員在40名以上,在最近三年按規定提取職業風險基金和事業發展基金,并且在近三年內沒有違法執業行為。 (三)承辦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應是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執業資格,依法年檢合格,專業素質高,職業道德好并且在近三年內沒有違法執業行為的專業人員。 第十三條 在實施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簽訂業務約定書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聘請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完成部分工作,但簽訂業務約定書的事務所應至少承擔60%的工作量,負責全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控制,并出具審計報告。 第十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接受企業委托后,應于簽訂業務約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業務約定書及符合審計資格証明材料的复印件,報企業主管財政机關和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第十五條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工作。 (一)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承辦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獨立審計准則、職業道德准則、質量控制准則以及其他執業規范等要求,并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 (二)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嚴格依据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第十六條 會計師事務所向企業收取審計費用,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不得以自行降低收費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業務。 第十七條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過程中,發現企業有關財務會計處理事項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要求企業按國家規定進行調整﹔對企業拒絕調整的事項,且注冊會計師認為該事項屬于重大事項的,應當依据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進行處理,屬于應該披露的事項,應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八條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過程中,以企業示意作不實或不當証明以及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注冊會計師應當予以拒絕。 企業故意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及其他相關資料或不給予配合,影響注冊會計師正常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應當依据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進行處理,屬于應該說明的事項,應在審計報告中做必要的說明。 第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審計工作任務后,應按照業務約定書要求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并對所出具審計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除另有規定外,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不承辦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 第四章 主管財政机關 第二十一條 各級主管財政机關要認真做好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及時完成報表匯編任務。 第二十二條 各級主管財政机關根据國家有關規定,可對每年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重點作出規定,特殊行業年度會計報表需要報財政机關審批的,各級主管財政机關在審批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稅收、會計法規和制度,以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為依据,但不得以注冊會計師審計代替報表審批。對審計報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要求的,主管財政机關可要求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補充。 對企業上報的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由主管財政机關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已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企業主管財政机關應建立抽查制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抽查,可以采取企業主管財政机關直接檢查或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審計的辦法。 第二十四條 主管財政机關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抽查,按“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其委托費用由主管財政机關負擔。 第二十五條 各級主管財政机關應當加強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的核查,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區別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因過失或故意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審計報告,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在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或因執業質量等原因提供的審計報告連續兩年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不得再辦理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企業編制的年度會計報表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或故意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妨礙注冊會計師正常辦理業務的,由企業主管財政机關依法予以處理,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主管財政机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体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返回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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