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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制度》正文內容

發文單位﹕財政部
發文文號﹕財會[[2004]2號
發文時間﹕2004-04-27

小企業會計制度

三、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 資產類科目

1001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的庫存現金。
    二、小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支現金,并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各項現金收支業務。
    三、現金收支的賬務處理﹕
    (一) 從銀行提取現金,根据支票存根記載的提取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根据銀行退回給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証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因支付職工出差費用等原因所需的現金,按支出憑証所記載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余款并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本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三) 因其他原因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小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据收付款憑証,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賬面余額,并將賬面余額与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有外幣現金的小企業,應當分別人民幣和各种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如為現金短缺,屬于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或“現金”等科目,按實際短缺的金額扣除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后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現金溢余,應按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屬于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現金溢余金額超過應付給有關單位或人員的部分,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

1002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存入銀行的各种存款。企業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支付結算辦法,辦理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結算,并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核算。
    三、小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銀行存款的收款憑証和付款憑証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 采用銀行匯票方式。收款單位應當將匯票、解訖通知和進賬單送交銀行,根据銀行退回的進賬單和有關的原始憑証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應在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后,根据“銀行匯票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証。如有多余款項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時,應根据銀行的多余款收賬通知編制收款憑証。
    (二) 采用商業匯票方式。
    1.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收款單位將要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連同填制的郵划或電划委托收款憑証,一并送交銀行辦理轉賬,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收賬通知,据以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時,据以編制付款憑証。
    2.采用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收款單位將要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連同填制的郵划或電划委托收款憑証,一并送交銀行辦理轉賬,根据銀行的收賬通知,据以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時,据以編制付款憑証。收款單位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時,應按規定填,必制貼現憑証,連同匯票一并送交銀行,根据銀行的收賬通知,据以編制收款憑証。
    (三) 采用銀行本票方式。收款單位按規定受理銀行本票后,應將本票連同進賬單送交銀行辦理轉賬,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給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証聯和有關原始憑証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在填送“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后,根据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証。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進賬單經銀行審核蓋章后,根据銀行退回給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証聯編制收款憑証。
    (四) 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單位對于收到的支票,應填制進賬單連同支票送交銀行,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給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証聯和有關的原始憑証編制收款憑証,或根据銀行轉來由簽發人送交銀行的支票后,經銀行審查蓋章的收款憑証聯和有關的原始憑証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對于付出的支票,應根据支票存根和有關原始憑証編制付款憑証。
    (五) 采用匯兌結算方式。收款單位對于匯入的款項,應在收到銀行的收賬通知時,据以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對于匯出的款項,應在向銀行辦理匯款后,根据匯款回單編制付款憑証。
    (六) 采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收款單位對于托收款項,根据銀行的收賬通知,据以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轉來的委托收款憑証后,根据委托收款憑証的付款通知和有關的原始憑証,編制付款憑証。如在付款期滿前提前付款,應于通知銀行付款之日,編制付款憑証。如拒絕付款的,不作賬務處理。
    (七) 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收款單位對于托收款項,根据銀行的收賬通知和有關的原始憑証,据以編制收款憑証﹔付款單位對于承付的款項,應于承付時根据托收承付結算憑証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關發票賬單等原始憑証,据以編制付款憑証。如拒絕付款,屬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賬務處理﹔屬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規定處理,拒付部分不作賬務處理。
    (八) 以現金存入銀行,應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交款回單及時編制現金付款憑証,据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向銀行提取現金,根据支票存根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証,据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九) 發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銀行通知及時編制收款憑証,借記本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如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發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沖減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五、小企業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据收付款憑証,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与“銀行對賬單”核對。月度終了,小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与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六、有外幣存款的小企業,應分別人民幣和各种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与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折合。期末,各种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等)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与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分別情況處理﹕
    (一) 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二) 与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外幣專門借款的匯兌損益,在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時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的期間內發生的,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成本﹔
    (三) 除上述情況外,匯兌損益均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實際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項。

1009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証保証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各种其他貨幣資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小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企業將款項委托當地銀行匯往采購地開立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証時,借記“在途物資”、“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余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据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銀行匯票存款,是指小企業為取得銀行匯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在填送“銀行匯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后,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使用銀行匯票后,根据發票賬單等有關憑証,借記“在途物資”、“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根据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多余款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銀行本票存款,是指小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后,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使用銀行本票后,根据發票賬單等有關憑証,借記“在途物資”、“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當填制進賬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并送交銀行,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小企業為取得信用卡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應按規定填制申請表,連同支票和有關資料一并送交發卡銀行,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用信用卡購物或支付有關費用,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信用卡在使用過程中,需向其賬戶續存資金的,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証保証金存款,是指小企業為取得信用証按規定存入銀行的保証金。企業向銀行交納保証金,根据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据開証行交來的信用証來單通知書及有關單据列明的金額,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銀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資款,是指小企業存入証券公司但尚未進行投資的資金。企業向証券公司划出資金時,應按實際划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購買股票、債券等時,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短期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証保証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明細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等設置明細賬。
    九、小企業應加強對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及時辦理結算,對于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1101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准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各种股票、債券、基金等。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准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短期投資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是指取得各种股票、債券時實際支付的价款。購入的各种股票、債券、基金等,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單獨核算,不构成實際成本。短期投資的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 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作為實際成本。
    (二) 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作為短期投資的實際成本。
    三、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不确認投資收益,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出售短期技資所獲得的价款,減去短期投資的賬面价值以及尚未收到的已記入“應收股息”科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四、短期投資的賬務處理﹕
    (一) 購入的各种股票、債券等作為短期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价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如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單獨核算。企業應按照實際支付的价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應領取的現金股利、利息等,借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
    (二) 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照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三) 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等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所獲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所增加的股份。
    (四) 出售股票、債券或到期收回債券本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按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利息,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五、小企業應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計量。短期投資的總市价低于總成本的差額,應計提短期投資跌价准備,計入當期損益。
    六、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各种短期投資的實際成本。

1102短期投資跌价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提取的短期投資跌价准備。
    二、小企業應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据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持有的短期投資可能發生的損失。短期投資應按照總成本与總市价孰低計量,當總市价低于總成本時,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价准備。
    三、會計期末,小企業應將持有的短期投資的總市价与其總成本進行比較,如總市价低于總成本的,按其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跌价准備的短期投資,其市价以后又恢复,應在已計提的跌价准備的范圍內轉回,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短期投資跌价准備可按以下公式計算﹕當期應提取的短當期短期投資總市价本科目的期投資跌价准備低于總成本的金額貸方余額當期短期投資總市价低于總成本的金額大于本科目的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价准備﹔如果當期短期投資總市价低于總成本的金額小于本科目的貸方余額,按其差額沖減已計提的跌价准備﹔如果當期短期投資總市价高于總成本,應將本科目的余額全部沖回。
    四、出售短期投資時,按出售价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投資”科目,差額部分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除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以外,出售的短期投資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价准備可在期末一并調整。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价准備。

1111應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小企業應在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按應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賬。帶息應收票据,應在期末計提利息,計提的利息增加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
    三、應收票据的賬務處理﹕
    (一) 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按應收票据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科目。
     (二) 小企業收到應收票据以抵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票据面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如為帶息應收票据,應于期末時,按應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計提利息,計提的利息增加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三) 小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据向銀行貼現,應根据銀行蓋章退回的貼現憑証第四聯收賬通知,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后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票据的票面余額,貸記本科目。如為帶息應收票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賬戶余額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企業收到銀行退回的應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絕付款理由書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書時,按所付本息,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請貼現企業的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不足,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時,應按轉作貸款的本息,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四)小企業將持有的應收票据背書轉讓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价值,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實際收到或支付的金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為帶息應收票据,將持有的應收票据背書轉讓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价值,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計提的利息,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按實際收到或支付的金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 應收票据到期,應分別情況處理﹕
    1.收回應收票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証、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証明等,按應收票据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据,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其應計提的利息,在有關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待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四、小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据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据的种類、號數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票面利率、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淨額、未計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應收票据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后,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五、小企業持有的應收票据不得計提坏賬准備,待到期不能收回轉入應收賬款后,再按規定計提坏賬准備。但是,如有确鑿証据表明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据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坏賬准備。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商業匯票的票面价值和應計利息。

1121應收股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進行股權投資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及進行債權投資應收取的利息。企業應收被投資單位的利潤,以及購入股權投資時包含的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和購入的債券投資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應收的利息,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購入股票,如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价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應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的債券,如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价款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短期技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應收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技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于被技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小企業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長期債權投資,已到付息期而應收未收的利息,應于确認投資收益時,按應取得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實際收到利息時,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利息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債券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利潤或債權投資利息。

1131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小企業,預收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小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小企業應收賬款改用商業匯票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按票面价值,借記“應收票据”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
    (一) 以應收賬款等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銀行借款時,應按照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銀行借款本金并考慮借款期限,貸記“短期借款”等科目。
    (二) 企業將應收債權出售給銀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業、債務人及銀行之間的協議不附有追索權的,即在所售應收債權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夠向出售應收債權的企業進行追償,所售應收債權的風險完全由銀行等金融机构承擔的情況下,其會計處理為﹕
    1.企業應按与銀行等金融机构達成的協議,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協議中約定預計將發生的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包括現金折扣,下同)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售出應收債權已提取的坏賬准備金額,借記“坏賬准備”科目,按照應支付的相關手續費的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售出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實際發生的与所售應收債權相關的銷售退回及銷售折讓如果等于原已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金額,應按實際發生的銷售退回及銷售折讓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如為現金折扣,應借記“財務費用”科目,下同)等科目,按可沖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原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預計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金額,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企業實際發生的与所售應收債權相關的銷售退回及銷售折讓与原已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金額如有差額,除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外,對應補付給銀行等金融机构的銷售退回及銷售折讓款,通過“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對應向銀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銷售退回及銷售折讓款,通過“其他應收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如果上述銷售退回等發生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其會計處理應比照本制度中關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期間有關銷售退回的規定處理。
    (三) 企業在出售應收債權過程中如附有追索權,即在有關應收債權到期無法從債務人處收回時,銀行有權向出售應收債權的企業追償,或按照協議約定,企業有義務按照約定金額自銀行等金融机构回購部分應收債權,則應按本制度中關于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借款的會計處理原則執行。
    四、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并合理地計提坏賬准備。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當查明原因,對确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作為坏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坏賬准備,借記“坏賬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确認并轉銷的坏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坏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預收的款項。

1133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應收票据、應收賬款、應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應收、暫付款項,包括不設置“備用金”科目的小企業撥出的備用金、應收的各种賠款、罰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种墊付款項等。
    二、其他應收、暫付款主要包括﹕
    (一) 應收的各种賠款、罰款﹔
    (二) 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三)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种墊付款項﹔
    (四) 其他各种應收、暫付款項。
    三、小企業發生其他各种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种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坏賬損失,并計提坏賬准備。其他應收款坏賬准備的提取及轉回等,應比照“應收賬款”科目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1141坏賬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提取的坏賬准備。
    二、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坏賬,對于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計提有關的坏賬准備。
    三、小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据,如有确鑿証据表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按規定計提相應的坏賬准備。
    四、計提坏賬准備的方法有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等,具体采用何种方法由小企業自行确定。當期應提取的坏賬准備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應提取的坏賬准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計提坏賬准備金額-(或+)本科目的貸方余額(或借方余額)
    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取的坏賬准備金額大于本科目的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坏賬准備﹔如果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取坏賬准備的金額小于本科目的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沖減已計提的坏賬准備﹔如果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坏賬准備的金額為零,應將本科目的余額全部沖回。
    提取坏賬准備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提取的坏賬准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提數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會計分錄。
    五、對于确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經批准作為坏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坏賬准備,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已确認并轉銷的坏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提取的坏賬准備。

1201在途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已支付貨款但尚未運抵驗收入庫的材料或商品的實際成本。
    二、小企業購入材料及商品,如果已取得發票等憑証或已支付貨款但材料或商品等尚未運抵時,應按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待購入的材料、商品等運抵企業并驗收入庫時,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購入但尚未運抵的材料或商品的實際成本。

1211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庫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燃料、包裝物等的實際成本。小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備查賬簿和有關的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圍內。
    二、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 買价﹔
    (二) 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不包括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企業按規定根据運輸費的一定比例計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三) 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起﹔
    (四) 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包括挑選整理中發生的工、費支出和必要的損耗,并減去回收的下腳廢料价值)﹔
    (五) 購入物資負擔的稅金(如關稅等)和其他費用。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企業,購入材料需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購入材料成本中。小規模納稅人和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企業,購入材料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所購材料的成本。
    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購入商品抵達倉庫前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采購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不在本科目核算。以上第(一)項應當直接計入各种材料的實際成本。第(二)、(三)、(四)、(五)項,凡能分清的,應直接計入各种材料的實際成本﹔不能分清的,應按材料的重量或買价等比例,合理分攤計入各种材料的實際成本。
    三、取得并已驗收入庫材料的賬務處理﹕
    (一) 小企業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原已記入“在途物資”科目的材料或商品,在驗收入庫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在途物資”科目。
    (二) 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小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按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委托加工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三) 投資者投入的材料,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兩者之和,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 小企業接受捐贈的材料,如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据的,按憑据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据的,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材料的市場价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待轉資產价值”、“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發出材料的賬務處理﹕
    (一) 小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領用材料,按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小企業發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按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隨同商品出售但不單獨計价的包裝物,按實際成本,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隨同商品出售并單獨計价的包裝物,按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 出租、出借包裝物,在第一次領用新包裝物時,應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出租包裝物),借記“營業費用”科目(出借包裝物),貸記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裝物,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收到出租包裝物的租金,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收到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押金,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會計分錄。
    五、小企業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价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确定。對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計价方法。材料計价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
    六、小企業出售材料,按已收或應收的价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度終了,按出售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小企業的各种材料,應當定期清查盤點。盤盈的各种材料,按該材料的市价或同類、類似材料的市場价格,沖減當期管理費用﹔盤虧或毀損的材料,其相關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价值之后,屬于自然災害造成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屬于其他情況的,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八、本科目應按材料及包裝物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种和規格設置明細賬。材料明細賬根据收料憑証和發料憑証逐筆登記。企業至少應有一套同時包括數量和金額的材料明細賬,由財務會計部門登記,也可以由材料倉庫的管理人員登記數量,定期由財務會計部門稽核并登記金額。
    九、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庫存材料及包裝物的實際成本。

1231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庫存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二、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构成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點,比照“材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核算。
    三、小企業應當根据具体情況,對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次攤銷的方法。一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將其全部价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報廢時,將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殘料价值作為當月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材料”等科目,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分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借記“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分次攤入有關成本費用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經發生毀損、遺失等,不能再繼續使用的,應將其賬面价值,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
    四、小企業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當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中登記。
    五、本科目應按低值易耗品的類別、品种規格進行數量和金額的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庫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

1243庫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庫存各种商品的實際成本,包括庫存的外購商品、自制商品產品等。
    小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視同本企業的產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商品及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從事工業生產的小企業庫存商品的核算。
    從事工業生產的小企業,其庫存商品主要指產成品。產成品,是指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符合標准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視同本企業的產成品,所發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一) 小企業的產成品一般應按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按實際成本核算的情況下,產成品的收入、發出和銷售,平時只記數量不記金額。月度終了,計算入庫產成品的實際成本。對發出和銷售的產成品,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或個別計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實際成本。核算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二) 小企業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小企業在銷售產成品并結轉成本時,應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庫存商品的核算。
    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其庫存商品主要指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种商品。
    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購入商品抵達倉庫前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運輸存儲過程中的保險費、裝卸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采購費用,不計入購入商品的實際成本,應于發生時确認為當期的營業費用。
    (一) 庫存商品采用進价核算﹕
    1.小企業庫存商品采用進价核算的,購入的商品在到達驗收入庫后,按商品進价,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應付款項,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委托加工商品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2.銷售發出的商品結轉銷售成本時,可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价法、后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計算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核算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小企業結轉發出商品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庫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
    1.小企業庫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購入的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后,按商品售价,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品進价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合計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進价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价”科目。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記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商品售价与進价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价”科目。
    2.銷售發出的商品,平時可按商品售价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月度終了,應按商品進銷差价率計算分攤本月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价,借記“商品進銷差价”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四、庫存商品盤盈、盤虧的核算。
    小企業清查盤點鐘發現的庫存商品盤盈,應按該商品的市价或同類、類似商品的市場价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發現的庫存商品盤虧或毀損,其相應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价值后,屬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即如當期營業外支出﹔屬于其他情況的,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五、本科目應按庫存商品的种類、品种和規格設置明細賬。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各种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价)或售价。

1244商品進銷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采用售价核算的情況下,其商品售价与進价之間的差額。
    二、小企業購入、加工收回以及銷售退回等增加的庫存商品,按售价,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進价,貸記“委托加工物資"、“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与進价之間的差額,貸記本科目。小企業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發生溢余,應按商品售价,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進价,貸記“管理費用”科目,按售价与進价的差額,貸記本科目。庫存商品發生損失,按進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合計金額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之后的余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按應由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售价,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按售价与進价的差額,借記本科目。
    三、月度終了,分攤已銷商品的進銷差价,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价,按以下方法計算﹕
    差价率=月末分攤前本科目余額÷(月末“庫存商品”科目余額+本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100%
    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价=本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差价率
    上述所稱“主營業務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委托代銷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資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計算應分攤的進銷差价。小企業的商品進銷差价率各月之間比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計算分攤本月已銷商品應負擔的進銷差价,并應于年度終了,對商品的進銷差价進行核實調整。
    四、本科目應按商品類別或實物負責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分攤的商品進銷差价。

1251委托加工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种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售价核算庫存商品的,還應同時結轉進銷差价。小企業支付的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 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 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按規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按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1261委托代銷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价)或售价。
    二、小企業將委托代銷的商品發交受托代銷單位時,按實際成本(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代銷單位報來的代銷清單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應确認的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應支付的手續費等,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同時,按代銷商品的實際成本(或售价),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小企業采用售价核算委托代銷商品的,月度終了,應將售出委托代銷商品的售价調整為實際成本。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受托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委托其他單位代銷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价)或售价。

1281存貨跌价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提取的存貨跌价准備。
    二、小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可變現淨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應當提取存貨跌价准備。
    可變現淨值,是指小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存貨的估計售价減去至完工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金后的金額。
    三、存貨跌价准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与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對于數量繁多、單价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合并計量成本与可變現淨值。
    四、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价准備﹕
    (一) 市价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 企業使用該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价格﹔
    (三) 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材料或商品已不适應新產品的需要,而相關材料或商品的市場价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 因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价格逐漸下跌﹔
    (五) 其他足以証明有關存貨實質上發生減值的情況。
    五、會計期末,小企業計算出存貨可變現淨值低于成本的差額,應按該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跌价准備的存貨,其价值以后得以恢复,應轉回已計提的存貨跌价准備,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轉回的存貨跌价准備應以原計提的金額為限。
    除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以外,小企業售出商品時可不結轉相應的存貨跌价准備,待期末時一并進行調整。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提取的存貨跌价准備。

1301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內(包括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等。
    企業發生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費用,應當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對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攤銷法的,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應按領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三、小企業預付給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費、預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等,應于預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財產保險費應在保險的有效期限內、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應在租賃期間內平均攤銷,借記“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小企業發生其他各項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時,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費用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攤銷的費用。

1401長期股權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 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 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价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 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 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 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于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确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五、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賬務處理﹕
    (一)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應根据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
    (二) 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于每個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或淨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如被技資單位實現淨利潤,企業應按應事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如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則應作相反分錄,但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減記至零為限。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分得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价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1402長期債權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購入的1年內(不含1年)不能變現或不准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和其他債權投資。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債券投資。小企業應在本明細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3.應計利息。
    (二)其他債權投資。小企業應在本明細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1賬進行明細核算﹕
    1.本金﹔
    2.應計利息。
    企業購入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等相關稅費,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三、長期債權投資成本的确定。
    (一) 以支付現金方式購入的長期債權技資,按實際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如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含有應收利息,還應扣除應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額作為債券技資的成本。
    (二) 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科目。
    四、債券投資的賬務處理。
    (一) 小企業購入的長期債券,按實際支付的价款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及稅金、手續費等相關稅費后的金額,作為債券技資的成本。該成本減去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与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价或折价﹔債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确認債券利息收入時以直線法攤銷。
    長期債券應按期計提利息。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記入本科目﹔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已到付息期而應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認利息收入時,記入“應收股息”科目。
    (二) 小企業購入長期債券付款時,按債券面值,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面值),按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价),如實際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借記“應收股息”科目。
    (三) 小企業購入溢价發行的債券,應于每期結賬時,按應計的利息,借記“應收股息”科目(或本科目),按應分攤的溢价金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价),按其差額,貸記“技資收益”科目。企業購入折价發行的債券,對于每期應分攤的折价金額,應增加投資收益。
    (四) 出售債券或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收回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債券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對于記入“應收股息”科目的應收利息,應貸記“應收股息”科目,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五、小企業進行除債券以外的其他債權技資,按實際支付的价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其他債權投資到期收回本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債權投資的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六、小企業應按債券投資、其他債權投資進行明細核算,并按債權投資种類設置明細賬。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本金(或本息)和未攤銷的溢折价金額。

1501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固定資產的原价。固定資產指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价值較高的資產。
    二、小企業應當根据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体情況,制定适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和預計淨殘值,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据。
    三、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价值,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价、進口關稅等稅金、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据具体情況分別确定﹕
    (一)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价、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二)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其成本。
    (三) 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作為其成本。
    (四)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后的金額作為其成本。
    (五)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据的,按憑据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成本﹔如果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据,則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价格估計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固定資產成本。
    (六)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价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价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其成本。
    (七) 經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价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其成本。
    四、固定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
    (一) 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買价加上相關稅費以及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其他支出作為入賬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二)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建造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小企業以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實際發生的借款費用等。
    (三) 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本科目項下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小企業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等,借記本科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确定的設備价款,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固定資產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五)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确定的入賬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轉資產价值”科目。
    (六)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价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价值損耗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七) 經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确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五、与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使生產的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是生產產品的成本實質性降低等,應將發生的支出計入固定資產价值。可資本化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發生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中,按上述原則不能計入固定資產价值的部分,應于發生時确認為當期費用。
    六、固定資產減少的賬務處理。
    (一) 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淨值,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价,貸記本科目。
    (二) 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按減少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价,貸記本科目。
    (三) 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本制度中關于非貨幣性交易的原則處理。
    (四) 捐贈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淨值,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對于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也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歸集。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七、小企業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另設備查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原价。

1502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小企業應當根据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确定其折舊年限和淨殘值,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据。
    三、除下列情況外,小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一) 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 按照規定單獨估价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按估計价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价,同時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四、小企業應當根据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及原因在變更當期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
    小企業對固定資產進行改良后,應當根据調整后的固定資產成本,并根据本企業的使用情況合理估計折舊年限和淨殘值,提取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与自有應計折舊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
    五、小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价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后的金額。
    六、小企業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固定資產的已提折舊,可以根据固定資產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固定資產原价、折舊率和實際使用年數等資料進行計算。
八、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1601工程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建筑工程等購入的各种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為工程准備的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等。
    二、小企業購入為工程准備的物資,應按實際成本和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三、工程領用工程物資,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對領出的剩余工程物資應辦理退庫手續,并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存貨的,按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材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轉入存貨的剩余工程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五、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的賠償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營業外收支。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為工程購入但尚未領用的材料及購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等。

1603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進行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成本。
    為在建工程需要專門購入的工程物資,購入時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進行核算,待實際用于在建工程時轉入本科目。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建筑工程﹔
    (二) 安裝工程﹔
    (三) 技術改造工程﹔
    (四) 其他支出。
    三、在建工程的賬務處理﹕
    (一) 發包的工程,應于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企業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根据實際支付的价款,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以撥付給承包企業的材料抵作預付備料款的,應按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將需要安裝的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應按設備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工程物資”科目。与承包企業辦理工程价款結算時,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自營的工程,領用工程用物資時,應按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工程物資”等科目﹔工程領用本企業材料的,應按材料的實際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材料”科目,接不能抵扣的增值進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工程領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時,按商品產品的實際成本加上應交納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按應交納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按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
    (三)工程發生的工程管理費、証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証費、監理費等,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有關測試費用,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完工的工程的實際成本。

1701固定資產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价值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按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价,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以及應交納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价款、殘料价值和變价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當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小企業于生產經營期間產生的固定資產清理淨收益,應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生產經營期間產生的固定資產清理淨損失,應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淨值以及清理淨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1801無形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持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各种無形資產的价值。
    二、無形資產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按以下原則确定﹕
    (一)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价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 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技資各方确認的价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据的,按憑据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据的,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無形資產的市价作為實際成本。
    (四)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作為其實際成本。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与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等研發費用,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五) 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价款作為實際成本,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賬面价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
    三、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价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 技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三)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确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轉資產价值”科目。
    (四)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申請注冊過程中的實際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相關研發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五) 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价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賬面价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 出租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結轉出租無形資產的成本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七) 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价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按直線法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其攤銷年限應按以下原則确定﹕
    (一)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攤銷無形資產价值時,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入賬無形資產的攤余价值。

1901長期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
    二、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价值的借款費用等,應于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轉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發生的其他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攤銷時,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攤銷的各項長期待攤費用的攤余价值。

(二)負債類科目

2101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小企業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應當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預提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并按借款种類及期限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本金。

2111應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應付票据的賬務處理﹕
    (一) 小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或以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材料”、“庫存商品”、“應付賬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 應付票据到期,如小企業無力支付票款,按應付票据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三、如為帶息應付票据,應當按期計提利息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小企業應當設置“應付票据備查簿”,詳細登記每一應付票据的种類、號數、簽發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合同交易號、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額等資料。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据本息。

2121應付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二、小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据有關憑証(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价款或暫估价董值),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兩者的合計金額,貸記本科目。
    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据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抵付應付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票据”科目。
    三、小企業如有确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或是被其他單位承擔的應付款項,應轉入資本公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

2151應付工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种工資、獎金、津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當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業應按照勞動工資制度的規定,根据考勤記錄、工時記錄、工資標准等,編制“工資單”,計算各种工資。
    三、財務會計部門應將“工資單”進行匯總,編制“工資匯總表”按規定手續向銀行提取現金,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种款項(如代墊的房租、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發放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小企業按規定將應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專戶存儲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度終了,應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
    (一)生產、管理部門的人員工資,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應由采購、銷售費用開支的人員工資,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 應由工程負擔的人員工資,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 應由福利費開支的人員工資,借記“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小企業應當設置“應付工資明細賬”,按照職工類別分設賬頁,按照工資的組成內容分設專欄,根据“工資單”或“工資匯總表”進行登記。
    六、本科目期末一般應無余額,如果小企業本月實發工資是按上月考勤記錄計算的,實發工資与按本月考勤記錄計算的應付工資的差額,即為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如果企業實發工資与應付工資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本月實發工資作為應付工資進行分配,這樣本科目期末即無余額。如果不是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應付工資大于實發工資的,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為工資結余。

2153應付福利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提取的福利費。
    二、提取福利費時,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的職工醫療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和其他福利費等,應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福利費的結余。

2161應付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經董事會或類似机构決議并經批准分配的利潤(含現金股利,下同)。
    二、小企業應當根据批准的利潤分配方案,按應分配的利潤, 借記“利潤分配—應付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利潤。

2171應交稅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應交納的各种稅金,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
    小企業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目的稅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應交增值稅小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并按規定進行核算。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設置上述專欄。
    本規定中以下各項除特別注明外,均指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企業的情況﹕
    1. 國內采購的物資,應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當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据”、“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作相反會計分錄。
    2. 接受投資轉入的物資,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投資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記“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終所占有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3. 接受應稅勞務,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當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 進口物資,按海關提供的完稅憑証上注明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進口物資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 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按購入農業產品的買价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買价減去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价款,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6. 小規模納稅人和購入物資及接受勞務直接用于非應稅項目,或直接用于免稅項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計入購入物資及接受勞務的成本,不通過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7. 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包括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等),按實現的營業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据”、“銀行存款”、“應付利潤”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作相反會計分錄。
    8. 有出口物資的企業,其出口退稅按以下規定處理﹕
    (1) 實行“免、抵、退”辦法的生產性小企業,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物資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稅的稅額,計入出口物資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按規定計算的當期應予抵扣的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因應抵扣的稅額大于應納稅額而未全部抵扣,按規定應予退回的稅款,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收到退回的稅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2) 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小企業,物資出口銷售時,按當期出口物資應收的款項及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的合計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計算的不予退回的稅金,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當期出口物資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規定計算的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收到退回的稅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9.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作為投資、集体福利消費、贈送他人等,應視同銷售物資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應付福利費”、“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价的包裝物,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購進的物資、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購進物資改變用途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管理費用”、“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3.月度終了,將本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或轉出多交增值稅)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結轉后,本科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二) 未交增值稅
    月度終了,將本月應交未交增值稅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如本月為多交增值稅的,應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本月上交上期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 應交消費稅
    1.小企業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退貨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2.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价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3.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稅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托方交納消費稅外)。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將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按規定准予抵扣的,對于代收代交准予抵扣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物資,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免征消費稅的出口物資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生產性小企業直接出口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物資,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物資時,如按規定實行先征后退辦法的,按下列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物資的生產性小企業,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按應交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收到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會計分錄。
    6.小企業將物資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
    7.交納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 應交營業稅
    1.小企業發生應交納營業稅的經濟業務,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2.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營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 應交資源稅
    1.小企業銷售物資按規定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2.自產自用的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3.小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按實際支付的收購款和代扣代交的資源稅,借記“材料”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收購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資源稅,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4.外購液体鹽加工固体鹽,在購入液体鹽時,按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按外購价款減去允許抵扣資源稅后的金額,借記“材料”等科目,按應支付的全部价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鹽后,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体鹽應交的資源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將銷售固体鹽應交納資源稅扣抵液体鹽已納資源稅后的差額上交時,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交納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應交所得稅
    1.小企業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土地增值稅
    1.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一并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八)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小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交納的城市統護建設現,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九) 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1. 小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十) 應交個人所得稅
    1.小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小企業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所得稅,應當在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小企業收到退還的所得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
    小企業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消費稅、營業稅等,應于實際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科目﹔屬于增值稅的,應于實際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176其他應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利潤等以外的其他各种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住房公積金等。
    二、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各种款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交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交款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交納的其他應交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多交的其他應交款項。

2181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証金等,具体包括﹕
    (一) 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
    (二) 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三) 存入保証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四) 其他應付、暫收款項。
    二、發生的各种應付、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應付和暫收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2191預提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的租金、保險費、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按規定預提計入本期成本費用的各項支出,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發生的支出大于已經預提的數額,應當計入當期費用。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已預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

2201待轉資產价值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价值﹔
    (二) 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
    三、接受捐贈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實際取得的金額,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价值)。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据的,按憑据上標明的金額及相關稅費作為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的入賬价值﹔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据的,按其市价或同類、類似非貨幣性資產的市場价格估計的金額及相關稅費作為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的入賬价值,借記“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科目,一般納稅入按規定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按因接受捐贈資產支付或應付的除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業庫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庫存商品應按售价入賬,售价与确定的進价之間的差額,作為商品進銷差价處理。
    (二)本科目的期末結轉﹕
    1. 如果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應按本科目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价值或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按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后的余額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科目。
    2.如果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各期計算交納所得稅時,應按主管稅務机關審核确認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部分,借記本科目,按當期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按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后的余額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价值中需要在以后年度結轉的部分。

2301長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
    二、小企業借入的長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小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
    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專門借款,在滿足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時至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以后發生的,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一)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是指同時滿是以下三個條件﹕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二) 如果國定資產的購建活動發生非正常中斷,并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將其确認為當期費用,直至資產的購建活動重新開始。
    (三)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資產已經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具体可從以下几個方面判斷﹕
    1.固定資產的實体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2.所購建的固定資產与設計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個別与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前其正常使用﹔
    3.繼續發生在所購建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几乎不再發生。
    四、小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包括利息、匯兌損失等)應按照上述規定,分別計入有關科目﹕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生產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等科目﹔屬于發生的与固定資產購建有關的借款費用,在符合開始資本化的條件時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与購建固定資產相關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應沖減所購建固定資產的工程成本。
    五、本科目應按貸款單位或債權入設置明細賬,并按借款种類及期限等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

2321長期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長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長期應付款,包括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等,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确定的設備价款,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固定資產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長期應付款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各种長期應付款。

(三) 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3101實收資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實際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小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應作為資本溢价,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不記入本科目。
    二、實收資本的賬務處理﹕
    (一) 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小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价”科目。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 技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确認的价值,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投資者應事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价”科目。
    三、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准增資。
    (二) 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注冊資本。
    四、小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因減資而使股份發生變動量的情況,在本科目的有關明細賬及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五、投資者按規定轉讓出資的,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投資,在投資者賬戶有關明細賬及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實有的資本數額。

3111資本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資本溢价﹔
    (二) 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三) 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四) 其他資本公積。
    三、資本公積的賬務處理﹕
    (一)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或确定的价值,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科目,按其應事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价)。
    (二)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三) 接受的貨幣性及非貨幣性資產捐贈,如果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應按接受捐贈待轉資產的价值,借記“待轉資產价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价值或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价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后的余額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或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如果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各期計算交納所得稅時,應按主管稅務机關審核确認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部分,借記“待轉資產价值”科目,按當期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按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价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后的余額与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自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四、本科目應按資本公積形成的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實有的資本公積。

3121盈余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法定盈余公積﹔
    (二) 任意盈余公積﹔
    (三) 法定公益金。
    三、小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盈余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積)。小企業經董事會或類似机构決議,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其他轉入”科目。用盈余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潤”科目﹔用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應當于實際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小企業按規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設施的,應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法定公益金),貸記本科目(任意盈余公積)。
    四、小企業應按盈余公積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余額。

3131本年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
    二、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別轉入本科目,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別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將“投資收益”科目的淨收益,轉入本科目,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淨損失,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淨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3141利潤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實現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積存余額。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其他轉入﹔
    (二)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三) 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五) 應付利潤﹔
    (六) 轉作資本的利潤﹔
    (七) 未分配利潤。
    三、小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余公積”,貸記本科目(其他轉入)。
    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時,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應當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應付利潤”科目。
    四、小企業按董事會或類似机构批准的應轉增資本的金額,在辦理增資手續后,借記本科目(轉作資本的利潤),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五、小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應增設“5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增加的所得稅,借記有關科目,按應調整增加的應交稅金,貸記“應交稅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減少的所得稅,應按調整減少的所得稅,借記“應交稅金”科目,按扣除調增應交稅金的部分,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按兩者的合計金額,貸記有關科目。
    經調整后,應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如為貸方余額,應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則作相反會計分錄。
    六、年度終了,小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如為淨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后,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七、本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小企業歷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四) 成本類科目

4101生產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生產各种產品(包括產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設備等所發生的生產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 基本生產成本﹔
    (二) 輔助生產成本。
    三、小企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屬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費用,直接計入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屬于企業輔助生產車間為生產產品提供的動力等間接費用,應當在本科目“輔助生產成本”明細科目核算后,再轉入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
明細科目﹔其他間接費用先在“制造費用”科目匯集,月度終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有關的產品成本。
    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產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材料”、“應付福利費”等科目。
    各生產車間生產產品應負擔的制造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制造費用”科目。
    輔助生產車間為基本生產車間、企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產品,月度終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給各受益對象,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輔助生產成本)。
    四、已經生產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應于月度終了,按實際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
    五、小企業應當根据本企業生產的特點,選擇适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及成本計算方法。
    六、本科目應當分別按照基本生產車間和成本核算對象(如產品的品种、類別、定單、批別、生產階段等)設置明細帳(或成本計算單),并按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專欄。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向未加工完成的各項在產品的成本。

4105制造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和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机物料消耗、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當作為期間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車間發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等科目。
    發生的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
    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車間支付的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發生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制造費用應按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的現定,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一) 按生產工人工資﹔
    (二) 按生產工人工時﹔
    (三) 按机器工時﹔
    (四) 按耗用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
    (五) 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動力、生產工人工資及應提取的福利費之和)﹔
    (六) 按產品產量。
    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小企業自行決定。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四、本科目應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并按費用項目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五、除季節性生產外,本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五) 損益類科目

5101主營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
    二、小企業應按以下規定确定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一) 小企業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予以确認﹕
    1.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既沒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与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企業﹔
    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 小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按以下規定予以确認﹕
    1.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确認收入﹔
    2.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認收入。
    (三)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小企業与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計量。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小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給予的現金折扣,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的賬款,貸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据”等科目。
    購買方實際獲得的現金折扣,沖減取得當期的財務費用。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給予的減讓。銷售折讓應在實際發生時直接從當期實現的銷售收入中抵減。
    三、小企業實現的商品銷售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价款入賬。
    (一) 确認本期實現的商品銷售收入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价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据”等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二) 銷售退回,是指小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銷售退回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1.未确認收入的已發出商品的退回,不進行賬務處理。
    2.已确認收入的銷售商品退回,應直接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按應沖減的銷售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已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如果該項銷售已發生現金折扣,應在退回當月一并處理。
    對于報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報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銷售退回,應增設“580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并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企業應按退回商品相對應的收入,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按可沖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已付或應付給購買方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如為按售价核算的庫存商品,應按售价),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按售价核算的庫存商品,還應同時确認与所退回商品相對應的進銷差价)。經過上述調整后,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金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借記或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或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四、實現的勞務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价款入賬。小企業在提供勞務取得收入時,應按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勞務服務收入,貸記本科目,應交納增值稅的,還應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五、小企業因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使用費等收入應于滿足列條件時确認﹕
    (一) 与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企業﹔
    (二) 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讓渡資產使用權的收入應按小企業与其資產使用者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确定。
    六、本科目應按主營業務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七、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102其他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材料銷售、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的确認原則,比照主營業務收入的規定辦理。
    二、小企業銷售材料,按售价和應收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度終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材料”科目。
    收到出租包裝物的租金,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實現的收入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出租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出租無形資產的成本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201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二、小企業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債券或到期收回債券,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利潤或利息,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應收股息”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期末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淨虧損,作相反分錄,但以長期股權技資的賬面价值減﹔記至零為限。
    出售或收回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利潤或利息,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投資收益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小企業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301營業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發生的与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等。
    二、小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收益,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對于查明的固定資產盤盈,按确定的价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大于無形資產賬面余額与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貸記本科目。小企業取得的罰款淨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401主營業務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發生的實際成本。
    二、月度終了,小企業應當根据本月銷售的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勞務等的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銷售商品退回,可以單獨計算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本月銷售商品尚未結轉成本的,也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商品數量中減去。
    三、小企業可以根据具体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個別計价法等方法,确定銷售商品等的實際成本。确定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成本的方法一經确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小企業采用售价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銷售成本按售价結轉,月度終了,計算并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价,將已銷商品的售价調整為進价。
    四、本科目應按銷售及其他業務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40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一、本核算小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二、小企業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由日常銷售業務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小企業收到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的各种稅金,應于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科目應無余額。

5405其他業務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除主營業務成本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等而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及相關的稅金和附加。
    二、小企業銷售材料,按售价和應收的增值稅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月度終了按出售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科目。出租包裝物,在第一次領用新包裝物時,應當結轉成本,借記科目,貸記“材料”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种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501營業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机构(含銷售网點、收后服務网點等)的職工工資、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也在本科目核算。
    商品流通企業可不單獨設置“管理費用”科目,其核算內容并入本科目。
    二、小企業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机构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502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組識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如小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工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聘請中介机构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与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坏賬准備、存貨跌价准備等。
    商品流通企業可不設置本科目,而將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營業費用”科目核算。
    二、發生的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發生的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交納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机构費、咨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
    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給工會部門的工會經費,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按規定攤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503財務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按規定應予資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圍內。
    二、發生的財務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提費用"、“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發生的應沖減財務費用的利息收入、匯兌收益等,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601營業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發生的与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罰款支出、非常損失等。
    二、小企業發生的与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的賬務處理﹕
    (一) 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進行固定資產清理所發生的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二) 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固定資產盤虧,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三) 企業發生的罰款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 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常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在途物資”等科目。
    (五)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小于無形資產賬面余額与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借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701所得稅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當期發生的所得稅費用。
    二、小企業應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
    三、小企業計算的當期所得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四、小企業收到因多計等原因而退還的所得稅,應在實際收到退還的所得稅時,沖減收到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小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所得稅返還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小企業會計制度

一、總 說 明
二、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三、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四、會計報表格式
五、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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