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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財政部
發文文號:財會[[2004]2號
發文時間:2004-04-27
附錄一: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十、利潤和利潤分配
(一)營業利潤(或虧損)的結轉
1.期末,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外收入等
貸:本年利潤
2.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營業外支出
所得稅
3.將“投資收益”科目的淨收益轉入“本年利潤”
借:投資收益
貸:本年利潤
將“投資收益”科目的淨損失轉入“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投資收益
(二)利潤分配
1.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其他轉入
2.提取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積
3.應當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4.按董事會或類似机构批准的應轉增資本的金額,在辦理增資手續后
借:利潤分配——轉作資本的利潤
貸:實收資本等
5.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增加的所得稅
借:有關科目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減少的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有關科目
經調整后,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三)結轉全年利潤(或虧損)
1.年度終了,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淨虧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應付利潤
——轉作資本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其他轉入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一、流動資產
二、長期投資
三、固定資產
四、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
五、流動負債
六、長期負債
七、所有者權益
八、成本和費用
九、收入
十、利潤和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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