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会计制度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3〕45号 ]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 财会[2003]10号 ]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 [
国资评价[2003]45号 ]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
财办会[2003]8号 ]
5.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
财会[2003]6号 ]
6.《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发布
7.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
财政部 ]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
9.关于印发《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会[2003]17号 ]
10.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