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
(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失效,委托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二)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失效,委托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二)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三)税务代理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四)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
返回税务专栏办事指南